唐山市开平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负责制制度

    浏览量:

    校长负责制制度


    依据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和政府负责;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校长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创建一支学习型的教师队伍。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负责学生实习就业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发布日期: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