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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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交费等环节。考生须于2022年10月27日9时至11月13日17时期间完成报名(具体时间向当地咨询)。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一)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应按照报名点安排,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报名点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身份证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和身份证照片等信息)采集,同时进行普通高校学籍信息核对。

    (二)网上申报

    报名资格初审完成后,考生应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考生设置的密码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重置。

    (三)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和网上申报完成后,考生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图像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可变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填报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交纳报名费

    考生完成信息确认后,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已交纳报名费的不再退费。

    报名流程图


    二、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对口”)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下同)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除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四、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七)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人员;

    (八)已在外省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九)现役军人。

    五、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日期和地点。

    2.要充分了解2023年报名相关政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3.准备好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

    (1)基本材料

    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2)其他材料

    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3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及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所需材料详见第七条。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类别和外语语种。

    5.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六、考生应到哪里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程序是什么?

    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一)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教学〔2019〕36号)精神,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按照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二)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以及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按有关文件执行。

    5.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八、报考艺术类考生如何选择“艺术类别”?

    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凡报考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或需要相应类别艺术统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报其中一类,但不允许在四类统考之间跨类报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须分别选择唱法、器种、舞种等细项。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为招生院校组织的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其中校际联考为院校联合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考试。

    考生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之一后,也可参加“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后,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九、我省是否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

    我省不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可直接按报考普通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的考试。

    十、考生为什么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知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考条款等法规、规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考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

    十二、信息核查

    2023年河北省高考将进一步利用相关数据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核查。报名信息将与中学学籍信息、普通高校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嫌伪造相关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我省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高考报名结束后至录取结束前,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不得更改,以免对高考、录取及就业造成不利影响。

    发布日期: 202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