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日制度(主题党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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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为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外出学习参观、为群众办实事、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形式。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布日期: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