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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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所有咨询内容均应保密,不得泄露。若需要案例分析和进一步讨论,更好地帮助来访者,应对资料做保密处理,避免给来访者造成伤害。

    2.自愿原则: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主动求助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3.理解信任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对来访者应持非道德性评价的原则,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4.尊重原则:尊重来访者的需求和选择权利,允许来访者选择继续或中止咨询。

    5.平等原则:心理咨询的效果如何,不仅取决于咨询者专业水平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与来访者之间的咨询关系,对来访者要诚恳、耐心、热情、平等相待。

    6.支持原则:咨询中提供心理支持是普遍需要的。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予以关注,使来访者感受并获得心理帮助。

    7.合适原则:选择适于自己能力的合适咨询对象,制定合适的咨询方案,注意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

    8.中立原则:咨询者应对来访者谈话中涉及的道德问题保持中立,不作评;对来访者的生活言行也不宜批评和指责。

    9.非指导性原则:心理咨询不同于一般的问题咨询,不需要对心理问题予以更多的具体、直接的指导,应予以间接的非指导性的启发、引导、帮助与辅导,使来访者自己领悟,思索寻找解决办法。帮助来访者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代替来访者解决问题。

    10.感情限定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


                 开平职校心理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