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工作规范,注意安全。测量室的仪器和心理测验由专职心理老师负责管理和实施。
2.仪器的使用必须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使用,请使用者珍惜、保护测验仪器。
3.运用心理测验时,严格遵循施测要求与施测程序。
4.要科学、慎重地看待测验、运用测验、解释测验结果。
5. 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将外来软件随意装入计算机。在使用前需通知有关老师,填写“计算机使用情况记录表”,结束后也需填写好使用情况。
6.在上网的过程中,不得浏览违法以及不道德的网站,如引起计算机瘫痪等严重事故,有关人员需负责任。
7.管理者在结束工作后,必须关闭好计算机电源、实验器材电源、电灯及门窗。
8.非本校师生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不得私自使用一切设备。
开平职校心理服务中心